2011-10-20

注意事項


1.  提案團隊須於提案時由全數成員簽署智慧財產無償授權書,如獲入圍者無條件將其創意構想計畫提供予本會及相關政府單位予以運用。

2.      提案團隊計畫書所有內容禁止抄襲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若經他人檢舉並經查證確有抄襲仿冒或身分虛假之情事,除取消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

3.      提案團隊如獲選未依本簡章相關規定辦理公共參與計畫、工作成果報告等,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

4.      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5.      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修訂之,並同時於官網上公布。

6.      為處理報名團隊徵件問題,設立線上專業諮詢信箱於活動官網,以及專線、專人答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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