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0

獎勵與要求


1.    獎勵
(1)選出三組優勝團隊,分別獲頒獎狀乙張,及新台幣25萬元之公眾參與計畫獎勵經費。
(2)獎勵經費分兩期給付,獲選後即撥付20萬元,執行完成公眾參與計畫後撥付其餘5萬元。

2.    要求
針對本競賽本會將辦理成果活動(預計1015),獲選優勝團隊應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1)     依據所提公共參與計畫執行後續事項,且於101430前辦理完成,並提交工作成果報告。
(2)     前項工作成果報告,包括提案完整說明、公共參與執行成果之展板,以及其它有助成果呈現之模型、裝置、影像播放、表演等。又展板規格由本會另訂之,並以另案經費統一輸出製作,而其餘項目應由獲選優勝團隊自行製作。
(3)     參與本會召開相關工作諮詢會議,就公共參與計畫推動概況與成果報告展現方式進行報告。
(4)     配合本會之成果活動,參與展示場地佈展並發表成果專題報告。

1 意見:

請問 這比賽的優勝者獎項為獎狀乙張嗎? 其餘獎金 都只能做為後續公共參與活動經費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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